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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员工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点击次数:
各学院、2015级员工:
    为了更好地适应员工的个人发展,学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员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专业意向、爱好特长等因素,调整专业。转专业工作涉及到员工的未来发展,员工本人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招收学院应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员工兴趣特长等各方面因素,择优选拔录取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员工。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全体2015级员工(艺术类、专升本除外)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1210日-14日,各学院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转专业拟接收人数、接受条件、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等信息;
    2.12月178:00—12月2320:00,员工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员工登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员工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理由不能超过500字),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确认;
    3.12月24日,各员工所在学院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对转出员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转出确认。员工如在12月23日10:00之前仍未向所在学院教务办上交转专业申请表格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12月25日各员工所在学院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一起报送拟转入学院;
    5.12月28—29日,各学院组织转入考核工作,并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意见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6.12月30日,各学院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员工名单报送教务部。
    三、转专业的考核及录取
    1.各学院成立5人以上的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其中必须包含一名总支纪检人员。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接受条件,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员工进行考核与审定。
    2.各学院对转出员工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向相关员工做好政策解释和专业指导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员工转专业相关事宜。
    3.退役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权。对于个别在原专业学习确实有困难,转专业后能改善其学习状况的员工,各学院可酌情予以支持。
 
   
    附件:转专业网上操作流程(员工)